公告日期:2024-05-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购买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暨
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资产购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据,出具了关于本次资产购买的持续督导报告书。
本持续督导报告书不构成对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报告书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持续督导报告书出具的前提是: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持续督导报告书所必需的资料。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持续督导报告书、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
持续督导报告书 指 公司资产购买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暨持续督导
总结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海航科技、上 指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天海投资发展
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科技集团、控股 指 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
大新华物流 指 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尚融供应链 指 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购买、本次 指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向万汇资源、万瑞航运、万福航
交易 运、万领航运和万洲航运购买六艘船舶的交易行为
交易对方、资产出售 万瑞轮、万嘉轮、万福轮、万恒轮、万领轮、万洲轮
方 指 六艘船舶的资产出售方,即万汇资源、万瑞航运、万
福航运、万领航运和万洲航运
交易各方 指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及万瑞轮、万嘉轮、万福轮、万恒
轮、万领轮、万洲轮六艘船舶的资产出售方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万瑞轮、万嘉轮、万福轮、万恒轮、万领轮、万洲轮
六艘船舶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资产购买签订的
资产购买协议 指 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协议(MEMORANDUM OF
AGREEMENT)
万瑞航运 指 VAN AUSPICIOUS LTD、万瑞航运有限公司
万汇资源 指 VANHUI RESOURCES (HK) CO.,LIMITED、香港万汇资
源有限公司
万福航运 指 VAN DUFFY LIMITED、万福航运有限公司
万领航运 指 VAN GENERAL LIMITED、万领航运有限公司
万洲航运 指 VAN CONTINENT LIMITED、万洲航运有限公司
万瑞轮 指 VAN AUSPICIOUS轮
万嘉轮 指 VAN BONITA轮
万福轮 指 VAN DUFFY轮
万恒轮 指 VAN ETERNITY轮
万领轮 指 VAN GENERAL轮
万洲轮 指 VAN CONTINENT轮
《重整计划》 指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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