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鸿高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获准以公开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4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84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7,433,773.58 元后,实际收到出资款人民币 457,396,226.42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25,122.2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5,471,104.19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上述资金已到位,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3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 额(人民币元)
期初募集资金净额 149,894,931.99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项目 金 额(人民币元)
(1)专户利息收入 2,115,842.47
(2)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3)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4)理财产品收益
(5)其他
小 计 2,115,842.47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546.00
(3)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29,147,893.70
小 计 29,148,439.70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22,862,334.7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支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截至 2023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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